晌后,衙役捧了块布回来,暮青将白衫拿起,把刚要来的白布盖在了尸体上。
这白衫是重要的物证,她不想开膛破肚的尸体弄脏物证,因此只能要块新布盖着尸体。她接下来要说案,可不想百官避着尸体不看,所以只好要块布来把开膛之处盖住。
“证据往往在细微处!”暮青将尸体盖住后,便将那白衫,看着那血点儿道,“验尸不是只验尸体,死者的衣物及随身携带之物上都可能有破案的证据。我数日前去义庄验尸,为死者宽衣时就看见这血点儿了。当时人已死了六七个时辰,胸前密布尸斑,颜色紫红,正巧遮了胸口处细如针孔的伤痕,因此很难验出,但衣衫上仍然留下了罪证,只要心细,不难发现。”
心细,这话说得容易。
这少年胆大,大到敢剖尸取心,但也心细,细到连衣衫上针眼儿般的血点儿都能发现。
如此胆大心细者,世间能有几人?
元修总算是知道暮青今日为何非要剖尸了,人被飞针所杀,针在心内,不剖尸取心便难见真相。如果她一开始便向百官指出这衣衫上的血点儿,告诉他们奉县知县的心里扎着根针,想必他们定不将这血点儿当回事,到时人人质疑,你一言我一语,还不知要吵吵到何时。她不提证据,先取凶器,百官见了那针,回头再看那衣衫上的证据便会哑口无言了。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