识的第一眼很重要,这不,马如龙在看到面前年轻人那独特的文人气质,以及十分英俊的外貌,也是下意识的心生好感,主动的伸出手道:“你好,我是东方报业的总编,马如龙。”
“马总编你好,我叫霍耀文,早上看贵报在《香港商报》上的招聘内容,有提到广邀作家投稿,所以不才,带着一份稿子亲自过来投稿。”霍耀文保持着惯用的笑容,走上前不卑不亢的跟马如龙握手笑道。
马如龙咧嘴一笑,“哈哈,霍生真是快人快语,我很喜欢你这种有自信的年轻人,不提你的稿子我们报业是否刊登,单凭你这个人勇气和果敢,我就一定会收下的!”
报社到现在,连个最重要的总编都没有敲定下来,鬼知道什么时候能正式的创刊发行,他马如龙只是临时代班一下而已,看稿子的事情,他哪里懂,只是当下只有霍耀文一人过来投稿,第一人于情于理都应该稍微重视一下。
再加上霍耀文的面相很好,整体给人的感觉是那种温文尔雅,一看就知道是肚子里有墨水的人,所以马如龙倒是愿意卖个好。
如果此人的文章写的不错,那就说明他马如龙慧眼识人;如果文章写的一般般,那也说明他马如龙求贤若渴,反正不管怎么样,都是稳赚不赔。
“马总编说笑了。”
霍耀文不会读心术,不清楚马如龙心里所想,但对方说的场面话,倒是让人心里欢喜。心想,难怪这马如龙能够从一个从事灰色生意不被人待见的“白粉马”,变成连续29年“全港销量第一”的报业传媒大亨。
霍耀文也不多话,直接打开公文包,将早先写好的几万字小说稿子双手递给了马如龙。
马如龙下意识的接过稿子,本想着先让对方留个电话号码,等招聘到了总编,让新总编看看文章如何,再做定夺的时候,却是注意到这个有点奇怪的书名,《鬼吹灯--盗墓笔记》。
鬼吹灯--盗墓笔记?
马如龙在看到鬼吹灯的时候,以为是恐怖鬼怪小说,这种题材在香港还是比较受欢迎的,不过报纸上很少有刊登鬼怪的恐怖故事,大多数是在文学周刊,或者一些小报周刊上才有,毕竟这种鬼怪故事篇幅都很短,不适合在报纸上连载。
如果只是鬼吹灯这三个字的话,倒也不会让马如龙愣住,后面的副标题“盗墓笔记”却是吸引了他的目光,扫了一眼纸上密密麻麻的字,第一眼看上去,就觉得钢笔字写的不错,但他也没那个时间去看这么多的字,便直接问道:“盗墓笔记是什么意思?”
“讲的是遗失在旧时代中一个盗墓世家的故事。”
“盗墓还有世家的?”马如龙眉头皱起。盗墓这个词,他能够理解,讲的难听点就是挖人祖坟,这在香港比较信风水的地方,无疑是大忌。
不过这也没什么,最为主要的是,马如龙他从未听过盗墓还有世家的,难不成真有家族世世代代子子孙孙都是专门干挖人祖坟的盗墓贼?
霍耀文看马如龙一脸有兴趣样子,便决定跟对方说道说道。
刚刚霍耀文递过去的几万字稿子因为是前文铺垫,读起来的话其实并不是很吸引人,怕对方到时候不够识货,因此而拒绝退稿的话,那就太尴尬了。
霍耀文润了润喉,张口把盗墓这个后世兴起的小说题材给慢慢梗概道:“我所写的盗墓并不是大家狭义认为的那种盗墓贼。而是一种类似捏泥人、唱戏曲、耍猴、修脚、剃头等自古老相传下来的下九流谋生职业。而盗墓这种特殊的职业,可分四大流派,分别是摸金、卸岭、发丘、搬山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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