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四章 《葱花的爱情》(1 / 2)

本来都已经出来了,程素瓶的电话打完,李谦只好又从另外一边入口绕回去,进了与办公楼紧挨着的剧场后台。

周六周日,都是各大剧场、演出场所的黄金时间,下午场虽然不如晚上,但是像顺天京剧院这样的大场子,也依然是名角云集,所以,刘明云加程素瓶这样的搭配,也只是用了京剧院的第二剧场而已。按照程素瓶说的地方,李谦进了第二剧场的后台之后,在楼里七拐八拐的,花了好几分钟才找到地方。

后台里不少穿着戏服走来走去,公用化妆大厅里,一排排的镜子竖着,光影晃动,云鬓花摇,几如梦幻。

李谦寻摸了好一阵子,才找到第九化妆室,敲了敲门之后,推门进去。

门内首先映入眼帘的,是好大的一束鲜花。

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男人,手里捧着那束花,正站在那里对程素瓶说着什么。在他身后,还站着一个秘书样的人物,胳肢窝里夹着公文包。

程素瓶还穿着戏服呢,头饰似乎摘了一半,脸上的妆还压根儿没卸,只是站在那里面带微笑,耐心地听那男人说话。一扭头看到门开了,李谦进来了,她脸上的笑容顿时一盛,招手,叫他,“谦,过来!”

李谦关了门,走过去。

那男人扭头看到李谦,眼中有一抹审视一闪而过,旋即却露出笑脸来,因为程素瓶并未介绍,他便只是冲李谦笑着点了点头。

李谦也冲他点了点头。

那人看去大约三十岁上下,英气外露,一看就是这大都会里最常见的精英人士。

简单来说,就看这打扮、气场,就知道至少也得是年薪20万往上的。

中小型公司来说,一般就得是总经理、副总经理这个级别,大型公司来说,一般也得是重要的部门经理了。一般这样的人,脸上都带着一种在职场里磨砺出来的英气与和善。

李谦走过去,就听他仍然在说,“真的。程小姐,这真的只是我的一点小心意,我实在是太喜欢你的戏了。”

就这一句飘进耳朵里,李谦马上就明白怎么回事了。

如果是真戏迷,要送花篮也好。要送花束也好,那也肯定得是在前台送,谢幕的时候、开场的时候,往台上这么一送,有名有姓的人,提名提姓的送,自己有面子,得了花篮的也有面子,这叫“捧场”,是唱戏行当里的老规矩。

一个一个的角儿。就是这么捧起来的!

跑到后台送花来,都没人知道,能是戏迷才叫怪了,这叫爱慕者。

而爱慕者,还必须得假借着戏迷的身份跑到后台来送花,显然,还不熟。

不过这个时候,程素瓶尽管连妆都还没谢,脸上却是没有丝毫的不快,只是淡然地笑着。道:“是,我明白的,谢谢您的支持,不过我真的不能收您的花。如果您真是捧场。可以在前台登记一下,等到我有下场戏的时候,工作人员会统一送到台上的。”

那人无奈,虽然不太乐意,到底还是只能略有些尴尬地捧着花告辞出去了。

李谦早已进入自动看戏状态,此时见她云淡风轻地打发了一个爱慕者。不由得就笑起来。

其实,唱歌、唱戏的人,用个不恭敬的老词儿来说,就是戏子。

这个行当,有声、艺、色在身,在舞台上往往光彩照人,因此最容易招蜂引蝶,所以,尤其是对于女演员、女歌手来说,应付这些层出不穷的爱慕者,简直是基本功课。

像廖辽、何润卿,乃至谢冰、王靖雪,别管你乐意不乐意,都总是会有一茬又一茬的爱慕者追逐、送花、请吃饭。

不过还好,等到名声逐渐大了,她们也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经纪人、助理、司机,甚至保镖,尤其是现在在明湖文化,这方面更是丝毫不吝投入,把她们保护得比较好。但是很显然,程素瓶虽然已经是京剧界崭露头角的新秀,却还没有大牌到可以雇佣助理的程度。

于是,甚至很多人都可以轻轻松松地就在后台堵到她,而她却只能自己费力地应对。

等到那人出门走了,程素瓶坐下继续摘头饰,李谦就笑道:“姐,找个助理吧,钱不多,还能帮你把这种事儿都给拦在外头。要是整天自己处理这些事儿,多烦呀!”

程素瓶闻言对镜一笑,她脸上还带着妆呢,这一笑,令李谦一眼瞧见,都瞬间有一种惊艳的感觉——单纯只论长相,就李谦认识的女人里面,谢冰、王靖雪、王靖露、周嫫、何润卿,都比她漂亮,她大约是跟廖辽、司马朵朵、孙若璇一个级别的。但是当她入了戏、带着妆,身上那种说不出的古典美,却是绝对令人一眼望去,当时便怦然心动的。

甚至在这一刻,李谦觉得她比王靖露和谢冰都要胜出一筹!

脸上带着淡淡的笑,她道:“请助理?我一个小演员,这就开始请助理,别说请得起请不起,就算我舍得花钱,也得注意影响啊。”

李谦挑挑眉毛,不说话了。

而说话的工夫,头饰摘完,她也不理李谦,开始自己动手卸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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