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听了个故事(1 / 3)

“吃不了那个,下碗肉丝面就行。喏,这是最近的面钱。”靓仔乐掏出两百块钱放在桌上道。

“你就是没口福。”说罢,岳长亮看到桌上两张百元大钞,惊讶道:“怎么着,发财了?”

“呵呵,撞我的人赔的。”

岳长亮:“……”

吃完面,靓仔乐又去了一趟纸扎店,回了店里就开始补觉。

他今晚还有一件事要做,就是要把车上的东西,还给死者。活人拿了死人的东西,大概以这两种情况最为常见。

一种是比如你看坟头上长出的黄白小花很好看,顺手采了一朵。这种情况还好,顶多就是头疼脑热一阵,烧烧纸就过去了。甚至是你挖开了死者的坟墓,盗走了随葬的值钱物件,只要你没倒在墓里,结果也差不多。

还有一种比较麻烦,就是靓仔乐眼下碰到的情况。

汉兰达撞死了死者,过程中还弄坏了死者的东西,死者就是变成了阿飘,还惦着他的东西,那么就会不停地来找你。这个过程中,很多时候只是阿飘魂的一道执念而已。但别说执念,就是阿飘魂的一个微笑,普通人也受不了。

子时。

靓仔乐在店门口点了一根白蜡烛,这蜡烛和普通照明的不一样,它是用来招魂的。最近他一直在医院苦读泛黄的册子,不论术法还是法力,都精进了几分。

又有手杖在手,他现在完全不惧怕普通的阿飘,就算是短暂交流,也没有任何问题。

蜡烛燃了一会儿,那股淡淡的青烟已然四处飘散。在子时这个阿飘最安全和活跃的时辰,有许多刚死或者还魂的新阿飘,顺着烟往靓仔乐这边靠过来。

取出一张符在蜡烛上引燃,靓仔乐念道:始祖符令,五星镇彩,光照玄冥,九丑之阿飘,知汝姓名。急须逮去,不得久停。退!

靓仔乐这道符箓没有恶意,符箓咒力所到之处,阿飘纷纷退散。唯有一个除外,他也正是靓仔乐想找的那只阿飘。

看到他,靓仔乐拿出一叠纸钱引燃,火势正浓时,把放在身边的一个盒子丢到火堆里,淡淡道:“东西还你,去你该去的地方吧。”

那火里烧的,是靓仔乐从纸扎店买来的“钻戒”。

“我不甘心。”

他一开口,靓仔乐的身子晃了晃,好在他没有恶意,否则猝不及防之下,靓仔乐有可能受伤。

“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。你这一世已然了结,纵使尘缘未了,也该速速去地府报道等候阴司判罚,是否允你阳间还愿,此乃天道。岂可私自在阳间逗留。”靓仔乐握紧手杖,字字有如雷霆万钧。

“这不是我的命,他是谋杀,我要报仇!”

接下来,这只阿飘给靓仔乐讲述了一个狗血且悲哀的故事。一个富二代看中了他的女朋友,而他的女朋友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,和富二代发生了关系。

他买了钻戒请了假准备给女朋友一个求婚的惊喜,不想打开门的那一刻,看到他女朋友赤身果体的伏在富二代身下…

他怒火攻心,冲进厨房拿刀要和那个富二代拼命,却被他女朋友拦住让那个富二代跑了。他推开女朋友一路追到楼下,冲出路口就被撞飞了。如果只是这一下,抢救及时说不定他还能活命,但那个混蛋竟然倒车回来,从他身上压了过去…

靓仔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声音有些干,微涩道:“后来呢?”

“后来?”他凄凉一笑,你恐怕很难想象,一个阿飘露出凄凉的表情是个什么样子,那感觉就像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,看不到一点亮,憋得慌。

“没有后来了。事故交通部门处理了,赔了我家里几万块钱,事故责任上我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要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,那点赔偿还是处于人道主义精神,可笑吧。”

“你说,这是我的命吗?我应该忘掉这一切去地府报道吗?天道?!如果老天真的有眼,那这样的人为什么还不死?!还能舒舒服服的活着?!”

面对他的声嘶力竭,靓仔乐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“我恨我自己没用,不能离开这辆车,没办法亲手去杀了那个混蛋!”

在阿飘发泄的时候,靓仔乐抬头望着繁星点点的苍穹。

越看,他眼睛里的光彩越亮,有一瞬间,他眼里光彩璀璨的程度,甚至超过夜幕中最亮的一颗星。

他看着那只阿飘道:“我问你,如果我让恶人伏法,你是不是甘愿去下面报道认罪?”

“我曹宁对天起誓,如果一旦害我的人受到法律制裁,我立即去下面报道,如有违此誓当魂归天地,绝不反悔!”

靓仔乐这个时候才知道他叫曹宁。

“好,你现在可以说说对方的情况了。”

……

隔天。

出门吃宵夜,刚坐上出租车的靓仔乐的电话响了,他从口袋里掏出来一看,是一个陌生号码。

铃声响了一会儿,对方没有挂断的迹象,靓仔乐按了接听键。

“你好,哪位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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